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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书名新解——兼与敖晶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余群.《论语》书名新解——兼与敖晶先生商榷[J].孔子研究,2006(3).
作者姓名:余群
作者单位:宁波教育学院中文系
摘    要:《论语》之“论”作“伦理”解、圆通解、“选择”解、“讨论编次”解、“编纂”解都是不对的,而应当作“议”解。许慎《说文解字》释“论”为“议”。《论语》、《孔子家语》、孔安国《孔子家语后序》和班固《汉书·艺文志》中的“论”也应释为“议”。《论语》之“论”的动作实施者肯定是孔子,而不是此书之编者。与《论语》相同时期的其他著作中也出现了许许多多作“议”解的“论”字,“语”具有“言说”和“辩论”之义。《论语》书名之义就是:孔子的言论及其与弟子的辩论。

关 键 词:《论语》        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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