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儒家文化传统中,物一直是在人文主义的观照之下,被礼序和理秩所规定的成物。儒家物论有着丰富的内容,包括物我同源于性,互相涵摄、感通,“我”能知物推物,物是“我”的延展,物与“我”皆具有无限性,人、物各自循性而互相成就。阳明的物论继承儒家的传统,同时在他的良知学基础上又有新的发明。一方面,阳明物论充分尊重物的独立性,与心相区别;另一方面,良知被提升为本体,物在良知学的伦序中被重新规定,良知不能理所当然地像性理一样成为万物的本体,形成知体物用,而是在知为意之体、物为意之用的独特结构中,与物统一。其根本原因在于阳明没有最终证成天理和良知为一,他在儒家传统物论和良知本体基础上的物论之间的罅隙也没有弥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