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寺庙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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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金龙.民国《寺庙管理条例》的颁布与废止[J].法音,2008(4):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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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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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寺庙管理条例》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1月公布的单行寺庙管理法规。条例的公布因应了当时各方的要求,但由于出台仓促,带有明显抄袭的痕迹,存在的问题颇多,因而导致佛教界的普遍反对。条例公布的当年,国民政府只得明令废止,另行制定《监督寺庙条例》。一、各方呈请另颁寺庙管理条例我国对于寺庙管理,向无单行法规,故每遇寺庙纠纷,只得由当地官署量情处理。1913年6月,北洋政府内务部公布《寺院管理暂行规则》,计正文七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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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条例 寺庙 南京国民政府 民国 管理法规 普遍 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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