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如果说以罗素,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1889~1951年)为代表的分析哲学家对日常语言的逻辑分析直接导致了“语言逻辑”这一术语的诞生,那么萨默斯(Sammers)、卡尔纳普(Carnap 1891~1970)、斯特劳森的工作则分別从传统逻辑、人工语言和日常语言的角度开始了语言逻辑研究的尝试;如果说现代指号学奠基人莫里斯(Moris)的“指号三分法”(语形、语义、语用)为语言逻辑描述了一个大致轮廓,那么转换生成语法创始人乔姆斯基(N.Chomsky),及其弟子生成语义学创始人莱柯夫(George Lakoll)和蒙太格语法的创始人R、蒙太格(R、Montague)的工作则分别从语法学、语义学和内函语义语境的理论方面大大充实了现代语言逻辑的内容。而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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