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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意蕴含的责任价值
引用本文:吕耀怀,谭少莹.论同意蕴含的责任价值[J].道德与文明,2018(5):31-39.
作者姓名:吕耀怀  谭少莹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7BZX019)。
摘    要:虽然不同的伦理学类型对责任之价值的认知存在着差异甚至争议,但无论何种伦理学类型都会认为责任是有价值或有意义的。不同含义的同意(consent)往往都意味着同意主体因此而被赋予一定的责任,即同意主体的同意行为往往会导致其有相关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说,同意内蕴有责任。同意主体的同意既可能具有有效性、合理性,又可能是无效的或不合理的,而无效或不合理的同意不能产生、形成可以得到道德辩护的责任。因此,同意主体对于因同意而导致之责任的承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样的条件既是同意的有效条件,也是同意主体的担责条件。

关 键 词:同意  责任  伦理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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