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伽达默尔真正实现了诠释学与实践哲学的统一,并从存在论意义上将实践理解 为伦理学实践。不同于一般的关于行为规范的伦理学,伽达默尔的“哲学伦理学”从存在论 的高度处理实践哲学与价值伦理的内在联结,并把价值存在论问题当作伦理学核心,通过实 践理性反思,回溯前科学的人与对象的原始关系即人的现实存在的明见性来思考和确立人 的普遍价值意识与“共同的伦理”。同时,伽达默尔指出了当前伦理学发展的困境和新突破 的可能:既继承和吸收康德的先验主义道德哲学的严格主义和形式主义的纯粹性和无条件性 ,又高度重视和肯定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人之具体存在伦理经验的有条件性、可疑性、境况 性,并以此为基础阐明了“作为一门哲学的伦理学如何可能”。伽达默尔的伦理学思考触及 了伦理学本身的存在论分析,是当代伦理学发展不应忽视也无法绕开的重要思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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