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神道”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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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望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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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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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神道”最先是在《观·彖传》中提出来的,历来对它的解释存有分歧,大致为二说:一为神明之道,二为自然之道。本文认为,“神道”可分为三个层次:神明之道、自然之道、道德之道。自然之道为本,为体;道德之道为末,为用;神明之道只是表。《周易》提出“神道”这一概念,落脚点是设教,即设置政教。所谓“神道设教”就是以神道对人民实施教化,以建立一个等差有序又和谐相得的社会秩序。“神道设教”是以天道(自然之道)为依据的,同时又体现出鬼神的意旨,而其实质乃是合乎统治阶级利益同时又有利于整个社会安定、发展的道德之道即人道。从某种意义上看,“神道设教”是《周易》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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