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各宗教自古就有扶危济困、利益人群、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如佛教主张“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主张“齐同慈爱、济世利人”,伊斯兰教主张“两世并重、两世吉庆”,天主教、基督教主张“作光作盐、荣主(神)益人”,等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宗教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开展慈善公益事业,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宗教自养能力的日益增强,宗教在服务社会方面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只有进一步弘扬宗教社会服务的理念,准确把握宗教社会服务的特点和优势,广泛借鉴海内外的成功模式与经验,不断创新社会服务的形式与内容,才能充分发挥宗教的社会服务功能,从而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广的领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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