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佛教协会佛教文化教育基金委员会章程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第一条和第十五条的精神,设立中国佛教协会佛教文化教育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基金会旨在资助发展佛教文化教育事业,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第三条基金会属中国佛教协会内组织,非营业性机构,在中国佛教协会内办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