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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
引用本文:徐莹.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J].哲学研究,2023(3):68-78.
作者姓名:徐莹
作者单位:南京晓庄学院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河南大学《史学月刊》编辑部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土简帛与黄老刑德思想研究”(编号22BZS00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阐述了一种“先德后刑”的刑德相养理论,有的学者以韩非的“刑德二柄”加以解读,认为二者同义。法家讲赏罚,以商韩为代表。商鞅之学在这一问题上,主张“先刑而后赏”。虽然黄老的“先德后刑”与商鞅的“先刑后赏”有相通之处,但黄老刑德概念的内涵远大于刑赏,二者在天人关系、人性驱动论等方面,也具有本质区别。韩非的“刑德二柄”与商鞅的刑赏治术并无二致,“因道全法”也非黄老思想。黄老刑德与商韩的赏罚之术并非同一思想体系,而《管子》务时寄政的“先德后刑”之说则颇具黄老学的气质与特征。通过对“先德后刑”与“先刑后赏”这两种早期刑德学说的比较分析,可以理清黄老与法家之间的思想纠葛,明确黄老刑德学说的思想独立性,并由此管窥战国时期的天人关系。

关 键 词:    先德后刑  先刑后赏  因道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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