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认识结果分析谭大友一、任何认识结果中必然都渗透着主体原有的精神结构和概念框架认识主体具有知、情、意结构。很难设想,当认识主体在进行认识活动时,他的知、情、意结构不会随之进行活动。因此,认识主体的知、情、意结构必然会随着认识主体活动的进行而被投射到对象、客体那里,从而使认识结果凝结着主体的因素。实际上,离开了对知、情、意结构的考察,认识论的研究也就被取消了。因为,离开了知、情、意结构,就不会有任何认识。即使是低层次的感觉,也有认识主体的因素渗透于其中。“当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蓝点看上大约五十秒钟左右,然后转向注视一空白纸上,我们就可看到一个黄色的余象(所谓余象,就是当我们盯着一点色彩看时,就会产生另一种色彩)。蓝色产生了在我们内部的黄色。……盯着黄色看以后,我们看到的是紫色的余象,……。”①这恰好类似于下面这类情况:水虽然透明,但人们通过它观察水底,却会在水面映上自己的影像。当一个物体远离我们视线时会变小,而靠近我们时则变大,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大”与“小”,并不是物体本身真的变“大”或变“小”了,而是我们眼睛的晶状体聚集的图象变“大”和变“小”了。这说明单是一个视觉表象就渗入了主体因素(这里主要是主体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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