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国务院第426号令,发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国务院1994年1月31日颁发的第145号令:《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件大事,更是全国宗教界企盼已久的事情,这是党和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宗教立法的又一明证,标志着我国在宗教方面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中国道教协会在《条例》颁布后,即组织协会全体道职员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内容和精神,并要求协会各部门把《条例》的规定切实贯彻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做到依法办一切事,依法开展各项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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