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欲”到“无为而治”——张栻理欲观的三个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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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亚楠.从重“欲”到“无为而治”——张栻理欲观的三个层次[J].孔子研究,2019(4):7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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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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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哲学院 天津3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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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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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义轻利和存理灭欲是儒家的重要思想。张栻对义利理欲的探讨在继承胡宏思想的基础上有其独特的贡献:首先,他自觉地从概念使用上区分"欲"与"人欲"的不同,在此基础上表达尊重"欲"的立场;其次,因为"欲"有变为"人欲"的危险,因此他对于"欲"作出了"小且贱"的价值评价;最后,他走向一以"义"或者"天理"为标准的立场,并在此过程中为"天理"确定了"直"、"顺"、"无所为"等同时具有本体和工夫意义的新标准,舜的"无为而治"成为他理欲观的最高理想。张栻从最初重"欲"到最终走向"无所为"而"天理"的结局,看似有所矛盾,实是层层递进,而其现实意义也在此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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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欲 人欲 顺性 无所为 |
From “desire” to “governing by doing nothing that goes against nature”——Three levels of Zhang Shi’s view of reason and desi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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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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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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