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朱熹的格物致知之旨
引用本文:赵峰.论朱熹的格物致知之旨[J].孔子研究,1998(4).
作者姓名:赵峰
摘    要:长期来,人们对朱熹的格物之说的研究多局限在认识论形式方面,对其中所包含的本体论内容少有涉及,故常常将其与以增加知识为目的的“穷物理”的方法相混同,从而导致从冯友兰到牟宗三对朱熹的修养学说乃至其整个思想体系的严重误解。本文试图由“张荫麟问题”入手,对朱熹的格物之说重新清理,论证格物之“物”主要指人伦日用之“事”,致知之“知”主要指对生命意义的领悟和对儒家价值的认同;而格物致知的本体论意义在于:根据社会生活之常道去发现并消除自然生存现象对人的社会本性的遮蔽,以实现某种不同于佛老的儒家式的本真生存。由此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朱熹的整个修养学体系,并有益于澄清各种误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