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概念中的个人与共同体:黑格尔和马克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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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就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来说,黑格尔与马克思都持一种辩证的观点,但是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个人"本质"的不同理解。黑格尔将人理解为从事抽象的精神劳动的主体,而马克思将人理解为从事现实劳动的主体。黑格尔是在抽象劳动的基础上来把握二者的关系,马克思则是在现实劳动中把握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在黑格尔的抽象劳动概念基础上,个人与共同体达成的仅仅是虚构的辩证"和解",只有在现实劳动基础上,个人与共同体才能达成真实的辩证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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