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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视域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姓名:夏东民
作者单位:中共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摘    要: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辩证统一的社会社会祥和、稳定、协调、宽容、理解固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但这些并不意味着社会矛盾的消失。认识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和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使社会各种利益主体和各种思想意识处于和而不同的社会,就是我们所要建设的具体的和现实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作为社会进步的理想状态,在矛盾运动上的表现就是社会矛盾的同一性。但是,同一性不是脱离斗争性而孤立存在的东西。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处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跨越的进程中,因此,思想上的先进与落后、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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