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乡专区于1956年元月实现了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在农业合作化的近三年里,工、农业生产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今年的粮食生产根据最可靠的预计,将比合作化前的1955年提高二倍,棉花将比1955年提高三倍以上。事实无可辩驳的证明了合作化的优越性,证明了大社比小社有更多更大的优越性。在合作社内坚决实行社会主义的措施,就有利于战胜一切困难,使广大群众走上更加富裕的道路。上述这种情况,在今年各项工作全面大跃进的形势下更显得突出。但是,另一方面,暴露了小社和农业社的生产关系,日益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特别是1957年夏季执行了潘复生的大社划小社的错误指示之后,农业社由平均500乡户划小为18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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