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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幸福概念之于功利原则辩护的价值分析
作者姓名:刘琼豪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0YJA72001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ZX058);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课题(2010B16);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辩护”;广西文科中心“特色研究团队培育工程”项目“桂商研究团队”
摘    要:密尔的幸福概念由于具备具体性、多样性、复合性、目的性和等级性特征,克服了边沁以快乐作为功利(幸福)概念内涵的唯一构成成分所导致的功利概念的单一性、抽象性和功利计算困难的缺陷,使得功利原则所遭受的很多指责可以从根本上得以消解掉,因此,密尔的幸福概念对于功利原则合理性的辩护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密尔的幸福概念仍然是一个不明确的概念,难以成为人们行动的具体而明确的标准,因而对于规范人的行为没有太大的意义。

关 键 词:密尔  幸福  功利原则辩护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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