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儒”还是“儒法”?——荀子与法家关系重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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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荀子与后期法家(李斯、韩非等)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史课题。荀子对法家人物采取批评的态度,对法家的法、术、势理念也并不认同,是能守住儒家之为儒家的根本价值的。诚然,荀子构建的制度化礼学,包含有一种强势性和僵化的可能,所以是"大醇而小疵"。而后期法家虽然对儒学进行过系统学习,但因根本出发点的不同,反而以此为资源来排斥儒家,并建构了法家自身的理论。因此,荀子和法家之间更多的是距离感,而不是亲和关系;荀子当为"法儒"而不是"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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