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丧中的君、父之义——以早期儒家礼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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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年之丧作为至重的丧仪,规范着最重要的人伦角色与人伦关系。而早期儒家在对三年之丧及其成立依据的阐论中,表达着对君、父角色以及二者关系的认识,呈现出了多元的思路与看法。《仪礼·丧服传》以"至尊"这样一种单一的原则来定位君、父的地位,而《礼记·丧服四制》则主张在门内优先以恩仁的原则事父,在门外优先以理义的原则事君。事父、事君都包含敬重之义,事父也由此成为事君所效法的模型。《荀子·礼论》不同于臣为君服的礼制,转而在君民关系中探讨三年之丧的依据。荀子认为,君主兼具父与母的教、养之功,故民对于君主既尊且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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