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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柏拉图主义的认识论论证
引用本文:B.黑尔,王路.反柏拉图主义的认识论论证[J].世界哲学,1994(3).
作者姓名:B.黑尔  王路
作者单位: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逻辑和形而上学系 高级讲师
摘    要:1、引论 出于完全是数学哲学以外的原因,一些现代认识论哲学家提倡一种因果认识论,根据这种理论,如果X要知道P,那么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在X相信P与使这种信念为真的事实(事实P)之间应该有一种合适的因果关系。 在许多哲学家看来,这似乎会造成一种结果,即对关于数学命题意义的柏拉图主义的解释产生一种潜在的致命的反对意见。因为根据柏拉图主义关于数学命题的真值条件的解释,真数学命题借以为真的事态实际上涉及抽象对象数、集合、等等]的性质——这些对象处于时空之外,因此不可能与我们的数学信念有一种合适的因果联系。由此似乎得出,如果认识确实服从于因果制约,那么柏拉图主义就使数学认识成为不可能的——数学事实就其本性而言在因果方面是中性的,因而一定是不可认识的。柏拉图主义的反对者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我们确实有数学认识,那么关于数学命题意义的柏拉图主义的解释一定是不正确的。在本文中,我将首先试图说明,如果以我刚刚表达的形式提出柏拉图主义,则它完全能够经得起认识论的反对意见。然后我将转而考虑一种更新的(而且是更严厉的)反对意见。这种意见在一些学者的论述中得到暗示,但是被菲尔德(Hartry Field)最清楚地表达出来。我还要试图建议一种方式,以这种方式柏拉图主义仍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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