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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道德要求的分疏和转换——朱熹的"诚"、"信"之别及其对当代诚信道德建设的启示
引用本文:萧仕平.两种道德要求的分疏和转换——朱熹的"诚"、"信"之别及其对当代诚信道德建设的启示[J].道德与文明,2010(6):72-76.
作者姓名:萧仕平
作者单位: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21
基金项目:2009年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9B2028)
摘    要:朱熹的诚、信观建基于四书中的相关思想,他的诚意味着人从肉体的欲望中超拔出来,获得了合于天道的超越境界;他的信主要指人际交往关系中的表里如一,言行相顾。朱熹的诚、信大体上可以归为法理学家富勒所说的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两种道德类型。分别立足于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的研究范式,审视朱熹对诚、信的观点,有助于我们思考当前诚信建设的问题:第一,义务的道德提示我们应以公共法规进行诚信制度的建设,确保人们达到朱熹所谓凡事都著信之境;第二,愿望的道德提示我们回味朱熹‘诚之者,人之道也’,便是信,借助信仰力量夯实个体的诚信道德的基础。

关 键 词:    义务的道德  愿望的道德  诚信道德建设

Separation and Conversion of Two Kinds of Moral Requirements
Xiao Shi-ping.Separation and Conversion of Two Kinds of Moral Requirements[J].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2010(6):72-76.
Authors:Xiao Shi-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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