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性组织在乡村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调研——以湖南益阳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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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庞卫国.自律性组织在乡村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调研——以湖南益阳为例[J].伦理学研究,2005(2):8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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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庞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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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益阳市委党校,哲学部,湖南,益阳,4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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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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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自律性组织是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推进农民道德建设的一种与时俱进的组织依托,具有自主性、功能的单一性、务实性等特征,其类型和形式多种多样。它反映了农民道德建设的一种自觉,充分发挥了道德的自律作用,强化了农村道德的评价机制和赏罚机制,提高了道德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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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益阳 乡村 道德 自律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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