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是什么?司法以什么立场或路径来实现正义、获得合法性?这既是司法哲学的终极命题,也是指导法官司法实践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当下中国,法官的司法哲学以两种路径展开,一是以技术理性为支撑、以形式逻辑为保证的依法审判。严格的依法审判虽体现了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刚性特质有余而柔性操作不足,难以回应当下中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社会的现实需求,从而遭遇了社会的认同危机;二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导向的实用主义路径。它在化解大量纠纷的同时,却不断消解司法的基本特质,从而导致法院权威的丧失和主体性地位的衰落。作者认为,司法保持被动性、中立性、程序性、独立性这些特质始终应当是司法功能发挥的前提,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应当以维护法律为基本底线,法官司法应当在依法审判与案结事了之间寻求理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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