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
作者单位: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摘    要:国宗发〔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务局: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一、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意义服务社会、利益人群是我国各宗教共同的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界

关 键 词:宗教界人士  公益  慈善事业  法律法规  慈善组织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政策规定  信教群众  积极作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