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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正一派道士授箓规定
摘 要: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正一派道士的管理,继承道教正一派授箓之传统,健全正一派规仪教制,提高正一派道士素质,促进道教活动正常化,根据本会《章程》和《关于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正一派道士应经过受箓,领受法职,明证道位,方有资格主持道教斋醮仪典。 第三条 凡正一派道士申请授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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