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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明智与幸福——论亚里士多德如何创立实践哲学
引用本文:李涛.正义、明智与幸福——论亚里士多德如何创立实践哲学[J].道德与文明,2023(6):106-118.
作者姓名:李涛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JHQ026);
摘    要:在广义上,实践哲学是一门包含伦理学、家政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学科在内的学问;在狭义上,实践哲学因追求至善或幸福而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伦理学无异。施特劳斯认为实践哲学的基础是自然正义,其直接表现是最佳政体;海德格尔认为实践哲学的基础是实践理性或明智,明智与智慧的二分深入到理性层面为实践哲学提供了基础。两种观点从不同角度论证了实践哲学的基础,但施特劳斯讨论的自然正义没有明智的支撑,海德格尔讨论的明智没有与伦理美德结合。自然正义为实践哲学划定了领域,明智为实践哲学奠定了科学基础,除了自然正义与实践理性,还需要将两者合起来构成实践美德,达至伦理至善即为实践幸福,最终为实践哲学奠定了充分基础,实践哲学才成为一门自足的科学。

关 键 词:亚里士多德  实践哲学  正义  明智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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