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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性”范畴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地位
引用本文:刘李胜.“目的性”范畴在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地位[J].哲学动态,1986(6).
作者姓名:刘李胜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哲学专业 研究生
摘    要:长期以来,人们比较注意研究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辨证法问题,把“矛盾”范畴置于核心地位。笔者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同时也是认识论,从这个角度来看,“目的性”范畴则是一个贯串全书的核心范畴。为了说明这一点,就首先要说明一下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精神实质及逻辑学著作的根本特点。所谓黑格尔哲学体系,就是绝对精神由于其内在的否定性,沿着正、反、合途径,最后回归到自身的概念逻辑体系。作为其哲学的最高对象的绝对精神,实质是从个体的感性的人抽象出来的人的理性,被独立化为一种普遍的绝对实体。绝对精神的“根本任务是回顾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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