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管子》的渔业治理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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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子礼,白洋.试析《管子》的渔业治理之策[J].管子学刊,2012(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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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子礼 白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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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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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资助项目(12CFX091);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J12WB11);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发展计划(4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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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齐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及其继任者在渔业治理领域有着超前的管理策略,主要措施有:立"海王之国"为基本国策,发展齐国的海洋经济;行"官海"之制,谋"渔盐之利",设"三虞"、"祈望"之职管理陆海渔业;渔业生产"取物顺时,以时禁发";资源索取"网罟必有正"、"地利不可竭";重视经济调节,"相地而衰征",渔业税制机动灵活;运筹轻重,繁荣渔业外贸;海陆兼顾,发展淡水养殖。管仲等诸先贤的渔业治理策略循道而为,令顺民心,最终促成了齐国富民强国的霸主之业。其中,有关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经济调节的法律思想,直至今天都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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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仲 《管子》 渔业 治理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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