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定在”与“社会定在”概念及其独特意蕴
作者单位:;1.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
摘    要:在德语语境中,"Dasein"概念在最初发展中就获得了现实性和具体性的规定。随后黑格尔以思辨辩证法的逻辑赋予了"Dasein"以变易性、有限性和否定性,并在对市民社会的思考中赋予了"Dasein"以特定经济关系的现实内涵。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颠倒了黑格尔对"Dasein"的既有设定,重新赋予它以肯定性、现实性和基础性的意蕴。但由于此时马克思没有真正把握黑格尔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而主要是在国家法的语境中把市民社会之定在理解为政治定在,因而他将这里首次出场的"社会定在(social Dasein)"概念主要把握为政治伦理关系,并在具体思考中孕育出新的理论生长点。但在中英文的转译中,"Dasein"和"social Dasein"的特定内涵通常被遮蔽了,因而亟待重新发现与辨析。

关 键 词:定在  社会定在  市民社会  政治定在

Risk Management of Mass Incident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