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涵能推出非反蕴涵吗?——《论皮亚杰心理逻辑学》微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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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格明.蕴涵能推出非反蕴涵吗?——《论皮亚杰心理逻辑学》微瑕[J].思维与智慧,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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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格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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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师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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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皮亚杰心理逻辑学》是上海李其维先生的力作。该书对皮亚杰的心理逻辑学介绍系统而简洁,评论中肯而深刻,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笔者拜读,获益匪浅。然而遗憾的是,该书行文中却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逻辑错误。这里略陈管见,就教于李先生和各位读者。 该书有这样一段文字: “如果pq成立,那么从q的角度看,q肯定不蕴涵p,即qp=q·p。”(见203页)pq即蕴涵,qp即逆蕴涵,皮氏称之为反蕴涵,qp即逆蕴涵的否定,皮氏称之为非反蕴涵。李先生认为,从蕴涵能必然推出非反蕴涵,即(pq)qp。我们认为这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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