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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摘    要:(2011年9月22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2011年11月3日公布)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中有关传授三坛大戒法事的规定,使传戒工作得以如法如律地进行,确保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

关 键 词:佛教协会  汉传佛教  直辖市  自治区  寺院管理  资格认定  事务部门  贯彻落实  管理办法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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