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尊重各国的主权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践——国家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2003年2月27日在洛杉矶对美国西部基督教领袖的演讲
作者单位: 
摘    要:——我们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是对客观存在的尊重,是对客观过程的尊重,是对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的尊重。 ——我们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是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才能使更多的人团结起来,实现民族振兴,共建美好世界。 ——我们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扎根于深厚的文化传统之中。中国历史上在信教与不信教者之间,在信仰不同宗教者之间,很少因为宗教信仰而发生大规模的冲突。 ——我们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有宪法和法律作保障。 ——面对宗教信仰自由被歪曲和践踏,我们主张:通过各国立法、司法和行政措施,更加卓有成效地实现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面对打着宗教旗号的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的猖撅与威胁,我们主张:国际社会共同反对破坏人类和平的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 ——面对有些国家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和强权政治利用宗教问题对别国的欺压与干预,我们主张:尊重各国的主权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践,以对话代替对抗。 ——面对冷战结束后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局部冲突与危机,我们主张:信教与不信教者之间,各宗教、各教派之间相互尊重和宽容。 ——面对世界多元文化的激荡与融合,我们主张:求同存异,增进了解,加强交流,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的发展。

关 键 词:中国  宗教工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国家主权  人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