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字观与书法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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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勇. 道教文字观与书法艺术[J]. 中国道教, 2004, 0(6): 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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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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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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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界各民族中,只有华夏民族把汉字由简单的书写符号提升为一种艺术。在文字从书写符号上升为书法艺术的过程中,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文字观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以儒家学说为主导的古代知识体系中,文字学知识向来享有崇高的地位,而道家所倡导的“道法自然”、“妙趣天成”等思想,却对文字书写向非功利的艺术化方向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道教文字观道教文字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文字的起源道教认为,世俗社会使用的文字是“华季之世,生造乱真,共作巧末”的产物,是“流尸浊文,淫僻之字”,“真正的文字”在阴阳初分之际就已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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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可替代 主导 文字书写 知识体系 中国文化 艺术化 符号 文字观 道法自然 道教 |
The Taoist modes of thought on Chinese words and the Chinese calligraphy 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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