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研究活力的具体社会历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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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纪正.要研究活力的具体社会历史内容[J].现代哲学,19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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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纪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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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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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辩证法也就是社会主义唯物论。它的研究,不应从概念和定义出发去推导出一整套社会主义辩证法的范畴体系,而要从实际出发去探讨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各种情况、问题、经验、教训,并从中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来。社会中的“活力”应是个历史范畴,它是有着特定的具体社会历史内容的。正如自然界中的“活力”反映了某种自然有机体整体对特定自然环境的关系一样,社会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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