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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的正当性辩护
引用本文:曲伟杰.爱国主义的正当性辩护[J].道德与文明,2017(4):123-128.
作者姓名:曲伟杰
摘    要:爱国主义是一种重要的公共美德,它不能被单纯地理解为只是一种天然的情感表达,它也是一种理智美德,需要通过教育来完成。爱国主义的生成基础是一种"伦理-文化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承载着我们的文化、价值和身份认同,并据此界定了我之所是。一种共享的命运感结合成同胞间的团结纽带。基于此,自由主义立足于独立的、自决的理性自我观念对爱国主义进行的挑战是不能成立的。爱国主义的对象是具体的、特殊的。特殊主义与普遍主义之间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关系。特殊的道德实践使得抽象的道德理念和原则充实了起来。爱国主义作为一种深层的、持久的情感依恋和忠诚,是不可能被轻易转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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