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思想”是《逻辑哲学论》中一个很重要但又很不清晰的概念;维特根斯坦本人,以及常见的哲学文献,都没有为此概念提供清晰可把握的解说。如何准确理解这一概念,仍然是诠释《逻辑哲学论》需要克服的困难。首先,论文从《逻辑哲学论》提供的直接文本依据出发,立足于“思想的本质是逻辑”这个较通行的解读,对青年维特根斯坦关于“思想”的主要论题作学理上的梳理;其次,以维特根斯坦致罗素的信件为线索,论文尝试收集一些间接证据,讨论将“思想”解读为心理对象的可能性,并阐明这一解读会产生的一些困难;再次,基于一些认识论上的理由,论文建议:对“思想”概念作逻辑主义解读更契合《逻辑哲学论》的文本和早期维特根斯坦的心理–历史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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