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位代表:我受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的委托,就《中国佛教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作以下说明。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自1953年由本会第一届全国代表会议制定以来,先后于1957年、1980年、1987年、1993年经本会第二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作过四次修改。特别是在1993年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时,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推进全国佛教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在已故赵朴初会长的亲自主持下,对章程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补充。九年来的佛教工作实践证明,这种修改和补充是完全必要的、及时的和正确的。随着我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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