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201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0世纪西方自然法理论有所复兴。二战后西蒙(Yves Simon)的《自然法的传统》、马里旦(Jacques Maritain)的《人和国家》代表着第一次高潮,第二次则以"新自然法理论"学派为代表,代表作有格里塞(Germain Grisez)《节育与自然法》和菲尼斯(John Finnis)《自然法与自然权利》①,引起了许多相关的讨论,涌现出一大批名家,其中不少人有天主教背景。20世纪60年代,马里旦和新托马斯主义者对阿奎那自然法的阐发引来分析哲学家尼尔森的批判,而尼尔森又遭到反驳,在讨论的过程中,跟阿奎那自然法观念有关的一些问题逐渐得到澄清和深入思考。本文首先介绍阿奎那本人的自然法理论,其次介绍马里旦对它的解释,然后介绍尼尔森对马里旦的批评以及波尔克对尼尔森的反驳。这些批评有助于我们理解一直存在于关于自然法的思考和争论中的深层次问题。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