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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关注“曾经”与“承诺”—“复仇”与“拯救”如何相关特别是如何转换的“记忆的政治”。问题的背景是苦难:作为存在论或现象着的生活世界的基本事实,它是人类唯一可以普遍面对神、面对政治的“救赎地”,而不是“弥撒”中可以流逝的将来时,或在“复仇”中永远走不出的过去时。这里重要的是记忆形式的时间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而“曾经”不是无生命力的过去压力(如尼采所批判的和本雅明所清理的);也不是简单转化为复仇的有生命力的权力意志即强权政治(如尼采所一厢情愿的);而是走出复仇的拯救———即走出过去时的———“记忆”中的“曾经”的“承诺”。但事实上,它已不能由西方文化的特质独立承担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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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侠意识:20世纪小说的一种文化心理取向——侠文化价值观与20世纪中国文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侠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侠崇拜心理或崇侠意识是侠文化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心理基础 ,英雄传奇类小说是崇侠意识乃至侠文化寄寓和升华的审美载体。 2 0世纪的英雄传奇小说一方面以“复仇母题”为创作资源 ,一方面以“革命英雄传奇”小说为叙事范本 ,并分别从艺术审美和文化价值观念上对崇侠文化心理乃至侠文化予以价值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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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对复仇的主张,不是仅有《公羊》一家之说,《穀梁》另有一套言之成理的复仇观。根据《穀梁》对《春秋》经文的解读意见,不仅复九世之仇的齐襄公不值得推崇,而且对背负父仇的鲁庄公该如何作为也不是简单的拥护或斥责。怨仇不是证成复仇行为的充足理由。要判断复仇的是非,离不开现实情境的考察。说复仇是一项人权、善、美德或价值,都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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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意欲将复仇及其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作为探寻中国古代法之精神的进路,因为对于中国古代的立法者和执法者而言,复仇是一个触及中国古代法律理念之核心的根本问题.本文试图勾画复仇在中国传统社会中逐渐被法律概念化的路径.在勾画古典时期社会情境中有关复仇的法律疑问之后,本文分析了唐宋时期有关复仇的四种法律观念,进而指出,上述关于复仇的法律观点即为明清时期有关复仇的法律文本及解释的主要基础和理论渊源之一.最后,得出结论:在传统中国,古代法之于复仇,大致经历了一个混乱--选择--确定的历史过程,其间,于古代法的制定者、执行者和解释者的言行中,特别是在帝国晚期,体现出对帝国法律权威的尊重与维护.这一结论,或许与一些西方和中国学者对于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解读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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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情理与道德理性的鲜明反差──孔子与苏格拉底伦理观之比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伦理观上,苏格拉底的道德理性精神认为只有理性知识才是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终极因素,将知识置于情感之上,主张道德实践之“理”仅仅存在于理性知识之中,情感必须遵循和服从这种理性之“理”;孔子的血亲情理精神认为只有血缘亲情才是支配人的道德行为的终极因素,将情感置于知识之上,主张道德实践之“理”仅仅存在于血亲情感之中,知识必须遵循和服从这种情理之“理”。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不能混为一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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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土的汉代文物中,存在着一批表现儒家"亲亲相隐"观念的画像和铭文(习称汉画),为考察早期儒家亲亲相隐这一学术公案和消除当前相关研究中的诸多疑问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亲亲相隐是对血缘亲情的维护,亲属之间的相互保护是率真的表现,是对人性的尊重,"隐而任之"兼顾了亲情和公义,是亲亲相隐中的责任担当。亲亲相隐与血亲复仇是孝悌思想的两个重要侧面,同根相生,儒家对血亲复仇的重视与播扬,是在亲亲相隐流播线路上安装的预防滥隐闸门,体现了儒家对亲亲相隐利与弊的深入鉴察,对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行为提供了有效制约。司法腐败无论是品格还是意趣,都跟儒家的亲亲相隐别同霄壤,亲亲相隐本身并不具备生发司法腐败的基因。亲亲相隐题材汉画是早期伦理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深入地考察早期儒家孝道伦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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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研究》2022,(1)
在齐灭纪一事上,《公羊传》的作者贤齐襄公能复九世之仇,引起历世争讼。质疑者往往从事理与经义角度批评"九世复仇"为无稽之谈,却不明乎《公羊传》本以《春秋》为借事明义之书,托齐襄能为远祖复仇,实为张大复仇之义,并非真许复仇于九世之后。不过,一些学者以"复仇"违背"尊王"质疑"九世复仇"的观点恰恰补正了《公羊》学者历来在诠释"九世复仇"时的阙如。一方面,"尊王"首先意味着"尊天子",若推本公羊学诞生的历史情境,认为"九世复仇"隐含了导向"仇天子"之抽象可能亦未为不可;另一方面,《公羊传》所谓"尊王"本非尊时王,而是尊王道、王义,故"复仇"不仅不违背尊王,而是以推明王道正义于"无王"之世为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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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商人认为祖宗神对下界子孙兼具赐福、降祸的两面性;西周人由于受到《尚书·金縢》所载周公祷告三王之辞的影响,认为祖宗神对子孙只能赐福而不应该降祸。在春秋民为神主、天远人近的进步思想背景下,孔子对祖宗神现象进行了全新解读:鬼神只是人死之后漂浮的魂气;所谓祖宗神赐福是指孝子通过祭祖修养而达到内孝外顺的道德完备境界;祭祀祖宗神不是为了求福避祸,而是出于孝子的宗法血亲情感,表达孝子报本返始、孝亲尊祖之情;“敬鬼神而远之”是对待祖宗神的明智态度。孔子对祖宗神思想的创新,彻底改变了商周以来祭祀祖宗神的价值取向,使祭祀祖宗神由避祸求福的宗教祈求转换成以孝亲为起点的伦理道德修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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