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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道教》1990,(1):6-7
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自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全真道传授戒法,自金、元邱长春真人订立传戒仪范以来,清顺治全真第七代律师王常月方丈又创全真丛林,开“三坛大戒”,广度弟子,弘扬律宗,重振全真之道风,成道教中兴之祖。据王常月律师《全真说戒威仪科》所订,出家道士不但要持有《度牒》,还应有《戒牒》。出家后要经过受戒仪式的考察和接受戒律教育,方可成为合格道士。戒律精严乃全真道徒言行准则,学道者当首务积善、定念、修德、理身。学道不持戒,无缘登真箓。  相似文献   
2.
刘焕玲 《中国道教》2005,20(5):33-39
一、前言全真教龙门派在清初经王常月阐扬后,康、雍、乾时期出现中兴盛世,遍及南北,以江浙地区的发展最为突出。其中龙门派第十一代闵一得,在教理及著作方面的成就最为著名。闵一得(1758-1836)从高东篱受戒于天台桐柏山,派名一得。后从业于沈轻云习内丹,且受云南鸡足道人之西竺  相似文献   
3.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二日,即农历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五日,道教全真派在祖庭北京白云观举行了隆重的传戒受戒活动。全真道传授戒法,自元朝邱长春真人订立传戒仪范始,已有七百多年历史。清康熙年间王常月方丈在白云观开“三坛大戒”,广度弟子,全真道风更为大振。后因战乱等各种原因而中断。这次开坛传戒,是解放后首次传戒,是道教宗教活动中的一件大事。由全国各地名山宫观举荐来京受戒的全真派道士共计七十五名,其中乾道约占60%,坤道占40%。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四个方面对王常月的修炼思想进行了探讨,指出其修炼思想的特色是纯粹的"修心炼性",是真正全然的"心法".  相似文献   
5.
道教辞典     
《中国道教》1990,(2):59-61
清规道教宫规内对违犯戒规道士的处罚条例。道教创立时便规定:凡道民犯法者,先原谅三次,如仍不改过,才给以惩罚。其目的是“闻人有过助其自诲。”使在净室中向神叩头思过,以乞求“诸大神原其不及”。若人有小过,可让其自隐其过,只要修路百步,即可立功赎过。若人饮洒一斗者,笞三十,谪三日。随着道教组纵的发展,清规亦日益完善,金元之际,全真道的清规更为严格。  相似文献   
6.
<正>关于道教在明清以来的发展状况,传统学界已然做出过定论,即道教随着封建社会走向晚期而日趋衰落,也就是说,道教与中华帝国的政治命运是密切相联、共荣共损的,这其中,全真道作为道教的两大分支之一也不能例外。不过,从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来考量,明清是否意味着中国传统社会的倒退,这在史学界尚有争论;另一方面,包括全真道在内,关于道教在明清时期的发展状况,自华裔学者柳存仁和外国学者德宝仁(Pierre-Henry de Bruyn)开始,学术  相似文献   
7.
<正>王常月(?—1680),号昆阳子,原名平,山西潞安府长治县人。全真道龙门派第七代律师。他在清初所进行的公开传戒活动,是道教史上的一件大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所确立的全真道开坛传戒制度,一直延续到今天。清嘉庆年间道士闵一得所著《金盖心灯》中,称王常月为"我朝高士第一流人物"。①道光年间大臣完颜麟庆为北京白云观所撰《重修宗师庑记》,则谓王常月确乎又一长春(即丘处机),宜昔门下多贤也"。②王常月的思想主要反映在《初真戒》③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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