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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晓鸿 《天风》2012,(12):22-25
近日翻阅一些史料,突然意识到今年是容闳先生(1828—1912)逝世100周年。目前,国内对这位中国近代史上首位留学美国的学生,后世称之为“教育家、改革家、政治家、爱国者”。的知识分子却鲜有纪念性的文章,中国教会更不应忘记这位爱国爱教的基督徒,故冒昧撰文以期抛砖引玉,引起更多方家的兴趣。  相似文献   
2.
2007年4月20日20时零8分,我们敬爱的傅铁山主教平静、安详地停止了呼吸,蒙主宠召、安息主怀。他带着对祖国、对人民、对他精心牧放的"羊群"的深深眷恋,离我们而去了。朵朵白花寄托着无尽的哀思,低徊的安魂曲泣诉着绵绵的悲情。我们失去了领袖、失去了善牧、失去了师长、失去了楷模。我在傅主教身边工作了十几年,几千个日日夜夜我与他朝夕相处。主教的思想影响着我、人格感染着我、智慧启迪着我。当我们失去了他的时候,更感到他的伟大和重要。  相似文献   
3.
赵美庆 《天风》2011,(7):I0001-I0001
冯玉祥(1882—1948),祖籍安徽巢县,生于河北保定,杰出的爱国者,著名的民主人士。1917年,冯玉祥在北京受洗成为基督徒。此后,他以基督教义治军,聘请随军牧师传讲基督教,并由此获得“基督将军”的称号。  相似文献   
4.
田飞龙 《学海》2023,(1):27-41
“一国两制”是国家和平统一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宪制安排,是我国宪法上富有特色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宪制思想渊源和法理基础。香港是实施“一国两制”的最具挑战性与制度发展内涵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第一部典范性立法,具有历史意义、国际意义和国家法治的创新意义。自香港回归25年来,中央治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准确落实宪法与基本法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在应对本土势力和外部势力挑战下承担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的宪制角色,引入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爱国者治港”,推动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全面管治权”与“爱国者治港”是中央构建“一国两制”法理学体系的关键立足点,也是建立健全“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主要制度抓手。香港的25年经验对“一国两制”法理体系与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有重大推进,对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实现以港鉴台的初衷目标,有直接的示范和先导意义。香港“一国两制”宪制秩序有着更为自觉的法理依据和更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在新的发展阶段可以实现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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