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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河北武清人赵廷筹从北京一家制鞋作坊学徒出师了,他与一位姓丁的财东商议,计划在当时比较繁华的东江米巷(后来的东交民巷)开办一家鞋店。资金筹集齐了,可选一个什么样的招牌招徕顾客呢?赵廷筹左思右想,认为要想赚大钱,必须在那些“坐轿”的人身上打算盘。因为当时北京城里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坐轿子的,即有钱人;一种是抬轿子的,即穷人。坐轿子的人讲究身份、地位,讲究穿戴;“抬轿子”的人都比较穷,填饱肚子都难,哪还有钱置买新鞋。所以赵廷筹拿定主意,将产品首先定位于那些头戴花翎,身穿补服,脚登粉底朝靴的达官显贵身上。[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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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编辑部的同工: 你们好! 我们这里有些人帮助某公司跑直销,由于利润大得惊人,因此一些基督徒也先后参加。他们在推销过程中的某些做法引起信徒争议,一种是为了大量推销产品,以期获得更多的利润,常常对人说“我们是信主的,不会骗你们的”;另一种是夸大产品的医疗作用,以致病人化了数千元吃了三个疗程,病情毫无好转。主内一些虔诚的姊妹劝阻他们,他们说是逼迫他们,理由是基督徒也要生活,也要有经济收入。请问:我们该如何对待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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