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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18世纪80年代把自由意志视为一种善的意志,认为自由的同时又是恶的意志是不存在的。后来康德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拒绝了这种看法,认为人身上有一种内在于自己Willkür的对恶的普遍倾向,即根本恶。这种根本恶从动机二元论角度也可以表述为人在采纳道德法则和幸福作为准则的动机时颠倒了它们之间的道德次序,禀赋在动机二元论中体现为道德法则和幸福,而倾向是对这两个动机之间的等级关系的表达。所有特殊的恶的准则都有一个最高的准则即Gesinnung,这个概念使根本恶成为既是与生俱有的,又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从而使根本恶可以被归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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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时槐是江右王学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将善恶视为念能否顺本性而动,对合法性与道德性有清楚的辨析,并注重过恶之辨,意念无明显的邪妄可以视为无恶,但不代表无过。他主张善有本体,而恶无根即无形上的本体,但恶仍有其根源,这就是人的"自离其性"或"甘自弃之"的主观条件,这与康德的根本恶学说可以接榫。王时槐强调改过迁善的根本动力或力量源于自身,他主张人要立志、修治与敦礼,旨在实现心灵转变与在感官方式上的逐渐改良,达到念念归根的状态,从而纠正准则中颠倒的道德动机的顺序,他对静坐的强调则是通过收敛与暂息尘缘,以默识自心,从而达到动静皆能复归本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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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代表汉代200余年历史进程的性习心理思想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淮南子》的“循天返朴说”、董仲舒的“性待教为善说”和王充的“性有善恶,教可异化说”。这些观点不仅在当时能够集时代之大成,就是今天,对现代心理学研究仍有启发和借鉴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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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人性论可以从六个层面理解:"性"为人天生具有的属性;"善"乃人与人的对比,而非人与禽兽的对比;"中民之性"善恶两种潜质并存;趋善潜质只有依靠外部教化才能转化为现实之善;以"中民之性"为"性";建立人性论的目的在于推行"王教"。董仲舒把圣人之善性的最终来源归之于上天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荀子的理论缺陷,但从事实角度讲,这一说法颇有问题。为了解决荀子和董仲舒的理论困境,有必要结合人的个体成长历程及人类漫长的文明史这两个时间概念探讨人性。从人类漫长的文明史考察,人类乃是自成其善。从个体的成长历程考察,初生之人,天生具有的趋恶潜质大于趋善潜质,故必须首先接受来自社会的规训,逐渐养成自我反思、自我砥砺社会伦理之善的能力;初步具有这些基本能力后的渐长之人又必须加强自我反思,实现自我向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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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一书中,康德一方面指出人性中的趋恶倾向是普遍的,是人生而具有的,另一方面却又坚持认为这种趋恶倾向是人自由地招致的,因而可以被归咎于人。问题在于,如果人人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一种普遍的趋恶倾向,它如何可能是人自由地招致的呢?这个问题可以联系康德的人性论和他的自由概念而得到回答。人的双重本性是康德论述人性善恶的基础,感性和理性是人性的两重维度,它们体现了人性中的张力。人的意志必然受到感性本性的影响,这是人性中普遍的趋恶倾向的根源。然而,如果没有人对自由的应用,任何颠倒都不会造成,有的将仅仅是理性与感性的并存,没有孰先孰后,也就无所谓善恶。因此,人性中的趋恶倾向既是普遍的,又是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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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恶",尤其是"极端恶"上。鉴于奥斯维辛之后,一些人主张无原则的宽恕,威森塔尔提出:什么人有权利宽恕?按照他的观点,除了受害者任何人都无权代表他人宽恕,因为"真正的宽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而出于诸如政治考量、利益算计的宽恕从来就不是宽恕。以"宽恕"的名义要求或指责受害者是不公平的,甚至可能成为对施恶者的变相支持。必须承认,在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正义"仍是最重要的基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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