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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威 《世界哲学》2010,(3):138-150
所谓的“自我的四位说”(atmasya caturpada vatda)一词,主要是指:每一个自我本身,是可以分为四种层次。而所谓的“自我”(atman),顾名思义,就是指:在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个永恒不朽的灵魂。同时,这一个永恒不朽的灵魂,可分为:1.“形躯我”(sarire atman;身体我,肉体我,佛教称“色蕴”);2.“梦中我”(svapne atman;情意我,经验我,佛教称“受、想、行、识”的四蕴);3.“无梦我”(asvapne atman);4.“最高我”(paramatman)。由于我们对于自我的探究,必须要层层突破,才到达最后这一个“最高我”的解脱境界。因此,一般研究佛教的学者,都会普遍地认为:佛教的无我论,其实就是在全盘否定《唱赞奥义书》中四个层次的所有自我。然而,倘若我们针对代表原始佛教的《杂阿含经》或者是《相应部》,去做仔细的学术分析或研究的话,就会慢慢地发现:原始佛教时期(B.c.550—B.C.300)所能破除的“自我”,其实顶多只有前面的两个层次而已。至于第三个层次的“无梦我”,则应该是产生于部派佛教时代(B.C.300—A.D.100),当时,就曾经引起了佛教对于“轮回主体”和“涅篥主体”的讨论,从而更产生了犊子部的非即蕴非离蕴的“补特伽罗说”(pudgalavada)。因此,本论文的写作,就是透过比较哲学和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把原始佛教破我的范围去做一个初步的思想锁定,才不会使得原始佛教的“无我论”,草率地沦为一种凡我必破的独断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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