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儒家伦理在重视德性修养的同时,具有强烈的事功精神和淑世情怀。孔子对"仁"和义利关系的理解包含着事功内容,在评价人物时亦将事功作为重要标准之一。孔子之后,由内圣成德到外王事功进路在《大学》中得以确立,儒家的事功精神一度被遮蔽。北宋儒者在复兴儒学过程中提倡"通经达用",力图重启儒家的事功追求并积极诉诸从政实践。南宋事功学派继承这一思潮,高举事功大旗,在与朱熹的论辩中比较完整地阐发了儒家的事功伦理。明末清初的经世之学主张仁义与事功相统一,提出了正谊谋利、明道计功的义利统一观,进一步发展了两宋儒学的事功伦理传统。  相似文献   
2.
先秦儒家继承了西周以来的德治思想,对社会生活领域内的不同角色提出了相应的伦理规范,并规定了人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及应当履行的角色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角色伦理特征的社会治理模式。孟子和荀子继承了孔子的角色伦理治理思想,分别从性善论和性恶论的立场为儒家角色伦理治理提供了形上学的依据。孟子的"亲亲"、"仁民"和"爱物"展示了儒家角色伦理治理由血缘家庭、国家、社会再逐步推衍到自然界的基本逻辑进路。孔子提出的"正名"思想,经过孟子和荀子的发展,为先秦儒家角色伦理治理指明了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