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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的契约国家论,描述了自然状态下个体如何通过契约建立一个人为的政治共同体.这一理论包含三个核心环节:契约的订立、共同权力的建立和统一人格的构成.霍布斯的人为国家,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双边契约,克服自然状态下的人性困境.不过,理性的契约结构形成的规范义务,仍需借助共同权力,才能保障义务的有效性.建国契约,作为国家的奠基性契约,同时建立了服从的义务和保障这一义务的强制权力.为了确立这一权力的公共性质,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阐发了一套代表理论,作为具有统一意志的政治共同体的基础,但这一政治共同体的统一却无法摆脱具有自然性的主权者.霍布斯通过契约建立的国家,仍然面临人为性与自然性的内在张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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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三卷提出的运动定义,不是试图把握运动的过程性、动态性甚至时间性,而是揭示运动本身的存在性质,是亚里士多德自然研究与形而上学的关节点.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运动定义的各构成要素的深入分析,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定义是他对自然存在物的存在性质的理论(对巴门尼德挑战的回答),并借此展示亚里士多德对自然本性的形而上学基础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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