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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贝马斯1976年发表了一篇文章"什么是普通语用学"(Was heiβt Universalpragmatik).他在这篇文章中的第一个注释就指出,他的语言哲学称为"形式语用学"(Formalpragmatik)更合适.在其后的<交往行为理论>、<后形而上学思想>等重要著作中,他一般把自己的语言哲学称之为"形式语用学",它的目标是确定并重构关于言语可理解的普遍条件.  相似文献   
2.
形式语用学视角中的生活世界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夏宏 《现代哲学》2006,(4):47-52
哈贝马斯吸收和整合了当代各种语言哲学的成就,形成了自己的语言哲学——形式语用学。这一理论通过对言语行为的意义与它的有效性要求之间内在关联性的分析,指出了言语行为的意义只有在交往行为中才能呈现出来。在解释言语行为的最终来源问题上,哈贝马斯引入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并对它进行了形式语用学的改造。形式语用学的生活世界理论消解了胡塞尔生活世界理论中的先验性,同时又拓宽了韦伯的行为合理化理论视域。  相似文献   
3.
夏宏 《现代哲学》2003,(3):106-112
在后形而上学社会中,正义标准因传统形而上学基础的丧失而困境重重。哈贝马斯提出的话语理论的正义观只关注正义的形式,而不涉及到正义的实质内容,更不涉及实质正义的标准。正义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在话语形式中达成的共识,就是内容,也是后形而上学社会的实质正义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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