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1篇
  免费   0篇
  2019年   7篇
  2018年   9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11篇
  2013年   3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3篇
  2010年   2篇
  200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人渴望成名。张爱玲就说:出名要趁早。张是做到了,虽然谈不上特别光明磊落。然而,最近我读《居里夫人自传》,却发现名的另一面,即出名的重负。当居里夫妇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后,他们平静的科研生活被打破,丈夫皮埃尔抱怨说:他们一个劲儿地要我写文章,要我作报告,如果一年一年就这么过去,即使那些请我写文章作报告的人也将惊讶地看到我竟然年华虚度,什么也没有干。  相似文献   
2.
虚室有余闲     
庄子把杂念丛生的心灵称之为"有蓬之心",意指心灵中塞满了蓬草,这个比喻既尖酸又辛辣,实在是痛快淋漓。庄子又说:"虚室生白,吉祥止止。"心灵虚静了,智慧也就诞生了;智慧诞生了,人就有了福祉了。人所有的福祉,皆来自于人的慧根。而人的慧根,实在是源于一颗虚静的心灵。竹子凌风舞蹈,自在逍遥,因为它的心是虚的;水能随物赋形,自在逶迤,处众人之所恶,也实在因为它不把自己太当回事。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李白的  相似文献   
3.
公与私     
正我们知道,韩非子有个著名的法学观点:"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换一个说法,就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体现出法家公正的立场。相对而言,儒家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显得有些包庇纵容统治集团的意味。近日读《管子》,发现管子的法治思想,与韩非子多有暗合之处。他在《君臣》中言:"为人君者,倍道弃法,而好行私,谓之乱。"这句话,套用今天的说法,是把君权也关进了法律的  相似文献   
4.
损与益     
正老子言:"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将"为学"与"为道"区分开,这显示出老子辩证思维的高妙。本文分"为学"与"为道",来谈谈损与益的问题。"为学"的"学",今天指学问,古人指修身。荀子有篇《劝学》,可以看得很清楚。孔子不也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指的就是修身。老子说,"为学日益",  相似文献   
5.
我们在尘世飞翔,有时疲惫不堪。这时我们是一只小小鸟,渴望有一个栖息的巢。在纷扰的尘世间,有这样一棵大树。这是一棵无用的大树,其木材不能用来制造恢宏的宫殿,也不能用来制造舟车、棺椁、户枢。这是一棵无用的大树,但是枝繁叶茂,浓荫匝地,其广阔的阴凉甚至可以遮蔽数千头牛。在这样一棵无用的大树上,有一个温暖而干燥的巢,对于那些疲倦的灵魂来说,这是一个美丽的家。我们都是尘世间奔波不息  相似文献   
6.
生活散板     
一 满池的荷化开了。皎浩的花朵,将庸常的生活提升到一种高度。面对一池荷花,就像面对一面洁净的镜子,心不得不变清,不得不远离尘世的蝇营狗苟。  相似文献   
7.
红尘滚滚,看似不可抗拒,殊不知闭门即是深山,其奈我何?古代把居家修行的人叫居士,文人们也喜欢给自己取一个什么居士的雅号,以表明某种人生志趣。譬如欧阳修就自号六一居士,公退之暇,徜徉在诗、酒、茶、棋、金石铭文之间,自得其乐,可不是闭门即是深山?世事纷扰如麻团,解不开剪不断,这时需要一颗包容淡定的心,像老子说的:"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为天下",虚怀若谷,海纳百川,那点人世的小芥蒂,还有什么不能包容的?可不是闭门即是深山?老子讲"不争",世人常常从消极方面着眼,  相似文献   
8.
奇与正     
正《老子》57章言:"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这是关于"奇"与"正"关系最显豁的表达。战争贵"奇",这在《孙子兵法》中得到很好印证。孙武在《势篇》言:"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这大约就是  相似文献   
9.
正韩非子在《外储说》中讲了一个故事:管仲被鲁国人俘虏后,齐桓公在鲍叔牙的劝说下,决定迎管仲回国。名义上是向鲁君索求管仲回国受罚,实则是要任管仲为齐相。为了掩人耳目,管仲双手被绑缚着,从鲁国被押回齐国。管仲在路上又饥又渴,恰好在绮乌这个地方遇到一个边防官,于是管仲向他乞食。边防官跪着给管仲东西吃,并给他水  相似文献   
10.
说“言”     
正读《韩非子》,里面涉及"言"的话题,很有意思。"言无端末,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依照韩非子的意思,"言"有"言"的错,"不言"也有"不言"的错,真是叫人左右为难呀!但细细分析韩非子的话,觉得他说得还真有道理。"言"之罪,在胡说八道,没有事实作为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