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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算术基础》中,弗雷格说:“直线a平行于直线b”与“a的方向=b的方向”的区别在于“我们以一种不同于原来的方式分派了内容”。对弗雷格定义数的逻辑主义方案来说,这种重塑似乎是关键的,但似乎又与他后来的意义和指称的理论不协调。我特地阐述一种对重塑的限制:如果一个名称有可能引入新的无指称,那么它就不能被引入。弗雷格的例子遵守这种限制。这种限制区别了各种依赖于重塑步骤的与“弹弓”论证相关的论证。依据弗雷格的原理,我为该限制提出一种论证,并在A.丘奇(Church)的“意义和指称的逻辑”中把它作了形式化处理,还简单讨论了丘奇的“系统(0)”中各种与重塑不协调的公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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